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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申請資格 |
公告單位 |
公告日期 |
人氣 |
| 9 |
教育部補助急困學生302專戶補助金 |
點選詳閱 |
輔導組 |
2012-05-01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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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01學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
點選詳閱 |
輔導組 |
2012-04-24 |
73 |
 | 申請資格:1.在監服刑受刑人(含羈押被告)之國小至大專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2.學業各科成績平均60分以上或有特殊專才,且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
| 獎學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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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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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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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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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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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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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大本會對於受刑人家庭服務之層面,並落實對其就學子女之助學服務。
* 鼓勵受刑人子女努力求學,增強自信心,建立健康的自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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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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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共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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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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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學兼優獎助學金 2.特殊才藝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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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
與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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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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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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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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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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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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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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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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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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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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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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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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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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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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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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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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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特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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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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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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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大專組特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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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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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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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會將視申請狀況增加或減少獲獎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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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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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監服刑受刑人(含羈押被告)之國小至大專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2. 學業各科成績平均60分以上或有特殊專才,且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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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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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小組:就讀國民小學一?六年級學生。
2. 國中組:就讀國民中學一、二、三年級(或七、八、九年級)學生。
3. 高中職組:高中職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4. 大專組: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空專)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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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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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不分組別均須準備:
1. 101學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已蓋100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乙份。
3. 申請人父或母101年度在監(所)服刑(羈押)證明文件影本乙份,須101年12月31日仍在監(所)執行者。
4. 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乙份
(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5. 自傳(國小1-4年級免附,國小5-6年級500字內,國中以上600至1000字)。
6. 師長推薦函(學校老師、親友、長輩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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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品學兼優獎助學金者須準備:
1. 100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乙份(需附百分制之成績單)。
*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須準備:
1. 100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乙份(需附百分制之成績單)。
2. 特殊才藝獲獎獎狀影本或其他可證明之相關文件影本。
★資料不接受補件,請申請人確實檢查資料完整性後再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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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索取
及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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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章及申請表索取方式:
(2)電洽或親洽本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索取。(電話(02)2331-0505)
2.申請方式:
(1)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掛號郵寄至本會。
(2)在監證明、成績單等文件申請耗時,請申請人務必提早準備,申請截止後補件本會概不受理。
3.郵寄地址:10045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43號5樓之2
請於信封面標明「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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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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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6月29日(週五)下午5點止受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如親送或快遞以送達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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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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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會接獲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將針對資格符合之申請者與家屬進行初審,內容含家庭關懷、申請者日常表現,無法配合者,將不予以錄取。
2. 為確保本會聯繫順利,通訊欄位請確實填寫正確,資料不正確致無法聯繫者將不予錄取。
3. 初審結束後將交由本會審查委員進行複審。
4. 所有申請文件一律保密,審查結束即銷毀,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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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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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申請案件原則上均錄取。若人數超過各組錄取名額時則依審查後分數排序,並依:(1)經濟弱勢者優先、(2)一戶錄取一人,上述兩原則篩選。最後仍超過錄取名額時,將交由複審委員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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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
公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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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佈日期:本會審核作業完畢後擇日公佈,請自行追蹤網站資訊。
3. 審核結果將以信函通知,得獎人將另行通知頒獎典禮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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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時間
與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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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放時間:預計101年10月31日前舉行頒獎典禮
(確切時間將於審查結束後通知)。
2. 發放方式:以支票領取(開立支票對象若非申請人,請簽署切結書證明)。
3. 領取方式:限頒獎典禮當日領取。
(若頒獎典禮當日無法親臨現場領取者,本會將有保留核發獎助學金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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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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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得獎者需填寫得獎感言。
2. 得獎者可能需要接受媒體採訪,若無法配合請事先告知,不影響受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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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01年度助學金 |
點選詳閱 |
註冊組 |
2012-02-02 |
496 |
 | 申請資格:上學期學期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並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 |
| 獎學金內容: 一、獎勵對象: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
市、苗栗縣、台東縣、花蓮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受理對象包括:
1.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2.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3.國中: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辦法:備妥下列資料,依序號順序排列後,以訂書機裝訂於紙張左上角。
1.申請表乙份(可至關渡宮索取,或上官網下載:http://www.kuantu.org.tw/)。
2.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正、反面請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不需裁剪,並力求影印清晰)。
3.100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乙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成績單一律不退回。國中生須附向學校申請有分數之成績單,否則不予受理。(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4.本人之戶口名簿內頁影印本乙份(請縮小影印為A4尺寸)。
5.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影印本乙份;以其他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三、申請日期:101年2月8日起至2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送件方式:可親送關渡宮 (收件時間:09:00?17:00),或掛號郵寄:112 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360號,信封註明:申請助學金(團體申請概不受理)。
四、審核:【錄取名額由關渡宮評審決定。】
大專錄取90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高中、職錄取1,2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國中生錄取1,10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五、頒發助學金:(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函)。
1.錄取方式以學業分數評比。
2.經審查錄取,本宮將以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101年4月3日在本宮公佈欄及網站公告得獎名單。若得獎人於頒發日仍未收到通知單,請儘速與本宮聯絡(02-28581281 轉811 林小姐)。
3.頒發日期:101年4月13日起至4月19日止,共計7天。時間為9:00?12:00、13:00?16:00(假日照常頒發),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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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100學年度臺北市國中學生自強助學金 |
點選詳閱 |
註冊組 |
2011-12-19 |
527 |
 | 申請資格:國二及國三學生,無力負擔學雜費者 |
| 獎學金內容: 一、對象:
1.設籍臺北市之國中學生(國二及國三),在學期成績75分以上,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佳者(每戶申請限1人)。
2.家庭無固定收入、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
3.未領有各級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獎助員額240名,本市每一行政區20名。核定獎助者,每名發予助學金5000元整(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三、繳驗證件:
申請書一份、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申請書請向註冊組領取,繳驗證件務必於12/30(五)中午前交回註冊組,以便彙整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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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11靈鷲山普仁獎 |
點選詳閱 |
註冊組 |
2011-11-03 |
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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