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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13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優待申請至9月12日(四)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第一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須由學校初審後,將申請資料函報教育局核定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於113年9月12日(星期四)放學前,將申請書及各項申請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申請書及優待金額一覽表,請參閱附檔。
※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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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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