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壹、召集人之招募
一、召集人資格
(一)曾參與初階、進階或高階社群召集人研習之國中小、高中職、幼兒園等教育工作者。
(二)各縣市國教輔導團員、輔導群,或曾有實際擔任社群召集人經驗之教育人員。
(三)具正確教育理念與領導動能及熱情,有意願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之教師、主任或校長。
二、招募方式:
(一)由中央或縣市教育局處推薦或邀請符合資格,且適合擔任社群協作家召集人之人選。
(二)具正確教育理念與領導動能及熱情,有意願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之教育工作者, 於招募期限內自主完成申請程序,並通過相關會議審查認可者。
※召集人之角色與任務及社群參閱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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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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