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團法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
二、附件為「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認助申請表」及「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請自行下載與列印。(若目前學生已受該會認助,則請勿重複申請)
三、請務必依申請表內之「填寫說明」填妥申請表,並確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及務必備齊相關資料。
*學生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二寸相片1張(背後填寫學校、姓名,並用迴紋針夾在本申請表左上方)
*存簿封面影本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若無者請至國稅局申請最近一年度學生家長或主要照顧者之個人所得清單)]
填表完成後,請於03/17(一)前繳交學校承辦人(輔導室副組長)檢核。
上述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輔導室副組長聯繫(分機613)。